山西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12公开招聘人员公告(3)
2012-06-20 10:04 山西公务员考试网 http://sx.huatu.com/作者:G.7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五、资格复审
对通过《综合知识》考试后,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测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和面试合并进行的,采取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的70%。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综合知识考试之前公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1、综合知识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测试和面试
综合知识考试结束后,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不低于5:1的比例(具体比例要求,按照各单位招聘公告执行)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并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专业测试和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原则上在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公布后2个月内完成。专业测试和面试安排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3、笔试享受加分待遇的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10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综合知识、专业测试成绩中分别加2.5分)。根据晋组通字[2010]33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干部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从解除合同之日算起,三年内可以比照大学生村干部享受以上加分政策。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在资格复审时,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实施。体检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招聘岗位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单位招聘公告具体要求执行。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但必须在招聘方案中予以明确,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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