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信用社2012年员工招聘简章(6)
2012-05-02 10:33 山西公务员考试网 http://sx.huatu.com/作者:Mr.7 来源:山西省财政厅新绛综合柜员15
稷山综合柜员8
河津综合柜员20
闻喜综合柜员15
夏县综合柜员0
绛县综合柜员35
平陆综合柜员15
垣曲综合柜员20
小 计综合柜员206
全省汇总综合柜员2235
五、优先录用
(一)优先录用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优先录用。
1.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倾斜的报考人员(含海外高层次人才、大学生村(社区)干部);
2.做出突出贡献的本系统职工子女;
3.经省联社批准招收的实行劳务派遣的工作人员;
4.自愿在(回)原籍或父母所在地(不包括地级市市政府所在地)服务的报考人员;
(二)优先录用的办法
1.对于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1)款者,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
2.对于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2)、(3)款者,入围面试后,须经职工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实行“班子成员集体审核,一把手负责制”。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环节。单独录取,不占用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3.对于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4)款者,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4分。
(三)相关说明
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报考人员,入围面试后,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审核小组初审后将原件退还,将复印件交至省联社人力资源处,予以复审,提交招考工作领导组审定。
须提交的佐证材料包括: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笔试成绩单、学历学位(含外语)证书之原件和复印件。此外,还须按不同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1.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1)款者,还需提供本人劳动合同或任职文件、工作鉴定等材料之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2)、(3)款者,还需提供本系统员工的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现实表现(包括有无违规违纪现象、有无不良贷款等)、突出事迹简介、面试情况等材料之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之(4)款者,还须提交本人书面承诺(服务期不低于八年,否则,解除劳动关系)、由父母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报考人员户口状况或迁移证明、报考人员父母的户口本、报考人员本人现档案管理部门依据档案出具的家庭成员工作单位证明等材料之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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