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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2717333 山西分校
【导读】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9〕6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8号)及《关于下达2011年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1〕10号)

  为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努力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完善学院选人用人机制;为解决我院教师短缺尤其是紧缺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9〕6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8号)及《关于下达2011年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学院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见《吕梁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计划》;

  (五)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符合毕业派遣条件的硕士及以上毕业学生。在读毕业生及成人教育学历的毕业生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信息发布

  在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和我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时间安排

  2011年7月18日至8月中旬。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报名所需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投递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2011年7月19日-8月8日

  3、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吕梁学院人事处

  4、投递报名材料公务邮箱:yikenew@gmail.com

  5、报名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一式三份;

  5、报名时填写《吕梁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信息表》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填《信息表》的视同本人填写。

  6、《信息表》务必用电子邮件发至上述邮箱。 《信息表》下载

  7、咨询电话:0358-8248719

  (四)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审核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1、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时事政治、职业道德、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专业知识内容:学科基本专业知识与基本能力。

  (2)笔试为闭卷考试,2小时,时间另行通知。

  (3)报考岗位不达1:3比例的,原则上取消笔试,同时取消招聘名额(博士生除外)。对于特殊专业和紧缺岗位不达1:3比例的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可安排笔试。

  (4)笔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

  2、复审

  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及格线以上笔试成绩人员不达1:3比例的须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名单将在吕梁学院校内宣传栏和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进行讲课和答辩,时间为25分钟。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发放面试证。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者,不论笔试成绩高低,直接淘汰。

  时间:2011年8月中旬。

  地点:吕梁学院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达1:3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其总成绩须高于75分)。体检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的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注重工作实绩。

  (八)拟录人员公示

  通过考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同时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对通过审核的拟录人员名单,在山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吕梁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报批

  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及省人社厅审批。

  (十)办理聘用手续

  据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招聘岗位基本职责

  (一)博士岗位基本职责

  学校与被录用的“985工程院校”和各专业名列前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签订协议,签约服务期为八年 。博士毕业生签约服务期的前五年内须完成下列工作任务:

  1、科研任务

  学校为来校工作的博士毕业生搭建科研平台。博士毕业生签约服务期的前五年内(服务期八年)须完成下列科研任务中的三项任务。完成的科研任务必须是以“吕梁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项目主持人。

  (1)主持省级以上(含省级)教改、科研项目1项;

  (2)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或SSCI收录1篇;

  (3)在本专业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4)出版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的学术专著或教材;

  (5)获得发明专利1项。

  2、教学任务

  (1)须讲授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本科生课程,不少于328学时/年,教学效果好;

  (2)承担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工作;

  (3)承担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效果良好。

  (二)硕士岗位基本职责

  学校与被录用的“985工程院校”和各专业名列前茅高校的硕士毕业生签订协议,签约服务期为五年。签约服务期的五年内须完成:

  1、科研任务

  学校为来校工作的硕士毕业生搭建科研平台。签约服务期的五年内须完成下列科研任务中的两项任务。完成的科研任务必须是以“吕梁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项目主持人。

  (1)主持省级以上(含省级)教改、科研项目1项;

  (2)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或SSCI收录1篇;

  (3)在本专业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4)出版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的学术专著或教材;

  (5)获得发明专利1项。

  2、教学任务

  (1)须讲授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本科生课程,不少于328学时/年,教学效果好;

  (2)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工作;

  (3)承担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效果良好;

  (4)承担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排兼任一年以上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

  五、 “985工程院校”和各专业名列前茅高校的博士、硕士毕业生的优惠政策

  (一)博士毕业生优惠政策(必须具备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博士毕业生在完成岗位职责的情况下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提供购房补贴20万元,8年内逐年平均发放;

  2、安家费4万元,一次性发放;

  3、科研启动费:按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要求,与在校教师同期申请科研项目,优先给予资助;

  4、配备电脑一台(或资助5000元);

  5、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五年内);

  6、享受处级电话补贴;

  7、妥善解决两地分居配偶的工作调动和工作安排问题,学校根据编制、工作需要和配偶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岗位安排工作或安排临时性工作。若不需要解决配偶工作学校一次性补偿5万元。

  (二)硕士毕业生优惠政策(必须具备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硕士毕业生在完成岗位职责的情况下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根据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的需要,为招聘的“985工程院校”和各专业名列前茅高校硕士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办公、实验条件,给每人配备电脑一台(或资助5000元);学校协助安排临时住房。

  2、招聘的“985工程院校”和各专业名列前茅高校的硕士毕业生除领取国家规定和学校发放的工资外,享受每年 6000元(税后)的工作补贴,补贴5年。

  3、招聘的“985工程院校”和各专业名列前茅高校的硕士毕业生,按学校科研管理规定,与在校教师同期申请并优先承担科研项目。

  4、优先承担相关专业教学任务。

  六、对2011年“985工程院校”及各专业名列前茅的院校的博士、硕士毕业生的考核、待遇兑现和违约处理办法

  参照《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稳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校政字[2008]7号)执行。

  七、组织领导及工作纪律

  (一)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年度的公开招聘工作。

  (二)学院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各环节的工作,并接受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

          附表一:吕梁学院招聘岗位表

          附表二:吕梁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

  吕梁学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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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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