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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3 08:50:01 事业单位考试网 //sx.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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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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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主体在法定时间内不行使请求权即丧失获得法律保护的效力。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是指某种权利的法定存续期间,权利人若在此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期间届满后,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
(二)区别:
1、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消灭权利人的胜诉权;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
2、期间不同: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适用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延长。
3、适用依据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权的情况;除斥期间以权利人不行使该民事实体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适用条件不同:诉讼时效在当事人主张时予以援用;除斥期间则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予以援用,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
(编辑:小伟)上一篇: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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