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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2 09:43:20 事业单位考试网 //sx.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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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代位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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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指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权利。
(二)成立条件:
1、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
2、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
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须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非专属性权利和强制性权利。
(三)效力:
1、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2、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3、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第三人的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编辑: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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