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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6 09:36:10 事业单位考试网 //sx.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山西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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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忻州师范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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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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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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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院坐落在佛教圣地五台山脚下的温泉之乡——山西省忻州市,有北同蒲铁路、京原铁路、大运高速公路经过,交通十分便利,经高速公路35分钟即可抵达省会太原。
学院为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是全国首批获得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称号的9所师范类院校之一,是山西省唯一获此称号的高等学校。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等3个专业分别为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第一、二、四批特色专业建设点,同时是山西省品牌专业。
学院在编教职工1200余人。院本部专任教师600余人,其中,山西省教学名师13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40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00余人。院本部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15000余人,成人教育本专科生10000余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院教育教学长足发展,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省人事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字[2011]1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8号)文件精神和人社厅、教育厅有关安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公开招聘计划
2011年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为60个。
二、公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从其他行业应聘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或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技能及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2011年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公正、有序地进行,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领导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公开招聘的日常工作。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应聘人员登录我院校园网主页(http://www.xztc.edu.cn),从“招聘信息”栏“招聘公告”中下载打印《忻州师范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于2011年7月25日—2011年8月10日下午6点前在忻州师范学院主校区主楼9层组织部(人事处)903室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四张及电子版、报名费。应聘学生辅导员人员,还须提供党员证明(加盖毕业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章),其中本科生同时提供学生干部证明(加盖毕业学校学工部或团委公章)原件。
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本人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毕业学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苗老师
联系电话:0350—3043705
传 真:0350—3048227
电子邮箱: xzsyzp@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xztc.edu.cn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于2011年8月11日—2011年8月20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领导组办公室将在学院网站“校内公告”栏和学院网站“招聘信息”栏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者,随时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由学院考核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山西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六、公开招聘考试与考核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均以百分计算。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人员岗位按照笔试与面试3:7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余岗位一律按照笔试与面试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1、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进入笔试。特殊岗位和紧缺专业岗位,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批准,可不受比例限制。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为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成立命题组。命题工作实行全封闭管理。
3、笔试时间: 2011年8月27日9:30—12:00。初审合格参加笔试人员,务于2011年8月24日上午8:00—2011年8月25日下午4:00前到学院组织部(人事处)903室领取准考证。届时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机会。
4、按照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规定,对“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参加我院招聘考试,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凭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负责组织实施上述计划项目的部门出具的证明,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5、学院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批准后,可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在学院网站“校内公告”栏和“招聘信息”栏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时间:2011年9月1日—2011年9月2日
2、教师及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等形式(其中美术、舞蹈、音乐、体育各专业均增设专业技能测试),对应聘者教学技能、语言表达、知识水平、板书、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试讲内容提前两小时以抽签的形式告知本人,现场备课。试讲时间一般掌握在20分钟以内。教辅岗位,面试采用面谈和实际技能操作方式,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3、面试前,由领导组组织成立若干面试组,分别负责各类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面试组成员由学院领导、有关单位领导和学科专家及校外专家组成。其中每个面试组成员人数应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并有两名校外专家参加,本院学科专家和校外专家占每个面试组人数的70%以上。
4、学院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论笔试成绩高低,直接淘汰。
5、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试总成绩(教师及辅导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总成绩×70%;教辅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其中,笔试人数未达3:1比例的岗位,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能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并在学院网站“校内公告”栏和“招聘信息”栏公布人选名单及体检时间。
(三)考核
1、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2、考核采用查阅资料、走访谈话、情况核实等形式进行。
3、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相关人员。
七、体检
考核合格后,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乙肝项目检查。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相关人员。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人员,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审核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校园公告”栏和学院网站“招聘信息”栏、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天。
九、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学院组织部(人事处)按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若被举报并经查证核实,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监督与纪律
(一)学院组织部(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计划,严肃工作纪律,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考试试题命制、阅卷及试卷传递、保管等全过程的保密工作。在招聘过程中,涉及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工作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学院最大限度地实行考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体检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接受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全程监管。
附件: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岗位 |
需求专业 |
人数 |
学历等条件 |
教师 |
排球 |
1 |
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
小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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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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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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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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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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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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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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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应用技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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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据库技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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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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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数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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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数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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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学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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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学与生物分子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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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地理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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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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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字学(方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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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献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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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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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行政法 |
1 |
||
中国法制史 |
1 |
||
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 |
1 |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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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文学(翻译) |
1 |
||
英语语言文学(英美文学) |
1 |
||
应用语言学 |
1 |
||
美术学(油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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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国画工笔人物) |
1 |
||
美术史论 |
1 |
||
书法 |
1 |
||
中国音乐史 |
1 |
||
声乐(美声) |
1 |
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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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民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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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
1 |
||
辅导员 |
(专业不限) |
10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各5人;中共党员(上学期间入党);本科生还须在高校上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
教辅 |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应用技术) |
1 |
硕士研究生 |
计算机实验 |
2 |
||
生物学实验 |
1 |
||
新闻编辑 |
1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 |
||
电子技术 |
1 |
电子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
会计 |
2 |
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
经济管理系实验员 |
1 |
经济、贸易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
计算机操作技术 |
1 |
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
英语资料员 |
1 |
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
舞美及音响艺术设计 |
1 |
舞美类及关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
解剖实验室实验员 |
1 |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
消防工程 |
1 |
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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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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