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 | 部门名称 | 用人司局 | 职位名称 | 招考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政治面貌 | 备注 | 职位详情 | 职位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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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 | 长治市长治市部分县级人民法院 | 长治市部分县级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职位3 | 8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法律类 | 无 | 应届毕业生职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壶关县人民法院3名,武乡县人民法院3名,沁源县人民法院2名;体检、考察合格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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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 | 长治市部分县级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职位3 | 长治市长治市部分县级人民法院 |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