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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太原小店卫生局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3)

2013-09-02 17:09:19 事业单位考试网 //sx.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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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3太原小店卫生局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3)
招聘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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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考人数要求

  (1)各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以上,比例不达要求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直至取消本招聘岗位名额,同时将取消的该岗位名额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使用。取消和调整的岗位情况于2013年9月18日在太原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2)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13年9月22日8:00—18:00。资格审查顺延一个工作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报考医疗卫生专业岗位的笔试内容共两科,分别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医学伦理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基础知识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科目内容为本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60%。

  报考会计、法律、计算机专业岗位的笔试内容共两科,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考试时间各90分钟,分值各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医疗卫生专业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40%+专业科目成绩×60%。会计、法律、计算机专业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在太原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2、笔试时间地点

  通过审核并缴费的考生,笔试时间地点在太原市卫生局网站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于国庆长假休息日后在该网站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在通知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本人须打印并提供准考证、网上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相应专业执业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人员出具人事档案关系所在部门证明),已婚人员携带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到太原市小店区卫生局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人事局的指导下,由区卫生局组织实施。

  报考医疗卫生专业岗位的面试采用问答和实际操作的方式,时间15分钟。主要通过回答问题,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

  报考会计、法律、计算机专业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5分钟。主要通过应聘人员回答问题,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该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逻辑思维、判断分析、组

  织协调、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评委现场打分,取加权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如某招聘岗位面试时出现只剩一名考生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以上。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太原市卫生局网站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太原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

  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在区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由本人负担。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由区卫生局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并对其学历、学位、资格等信息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九)聘用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由区卫生局根据报考岗位分别安排到相应单位。

  2、根据公示结果,由区卫生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政府审批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3、凡被聘用的人员填写《小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在本人自愿的原则下,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规定期限内,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办理调动、改派派遣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4、对因考生放弃和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不予递补。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小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下设七个职能组:报名及资格审查组、考务组织组、绝密封闭组、纪律监察组、资料信息录入组、面试组织组、后勤与安全保障组,组长由有关部门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有关单位抽调。各职能组要具体制定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执行。

  为搞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以下纪律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公开招聘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文件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实施。要加强协调与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2、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评委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3、按照有关规定,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4、区纪检监察部门将组成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集体和个人,一经查实要予以严肃处理。

  5、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监督、电话咨询,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小店区监察局 0351-7174149

  咨询电话:小店区卫生局 0351-7176292

  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七、本实施方案由小店区人事局、小店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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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薛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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