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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吕梁临县招募“三支一扶”人员面试公告

2020-09-07 11:14:42 山西三支一扶考试网 //sx.huatu.com/szyf/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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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20年吕梁临县招募“三支一扶”人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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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练习】

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界定犯罪主体有利于准确打击犯罪。根据我国刑法学理论,下列对于犯罪主体分类的正确表述是( )。

A.如上图所示

B.如上图所示

C.如上图所示

D.如上图所示

正确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执法基础知识。
第二步,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主体和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主体。C项符合。
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编辑:shijiax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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