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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2020-06-17 15:07:37 山西公选遴选考试网 //sx.huatu.com/gxlx/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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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20年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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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遴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7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rensc@hmo.gov.cn进行面试确认。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确认参加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职位公开遴选面试”,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6月17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至rensc@hmo.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6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到rensc@hmo.gov.cn:

  (一)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证件照电子版。

  (二)统一笔试准考证扫描件。

  (三)《报名推荐表》扫描件。

  (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扫描件。

  (五)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和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件。

  (六)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姓名+文件名称”命名,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文件总大小不超过5M。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填写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

  (一)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安排

  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2020年6月23日(周二)、24日(周三)进行,考生全天封闭。

  1.6月23日

  报考政研司经研处职位(职位代码0107003001)的考生上午进行业务水平测试,下午进行面试。

  2.6月24日

  报考法律司法务处职位(职位代码0107006001)的考生上午进行业务水平测试,下午进行面试。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请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7:00前,到北京铁道大厦(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02号)一层大厅报到,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截止7:30没有到达报到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35% + 业务水平测试成绩×15%。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2: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用由我办承担。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遴选。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一)请6月23日面试的考生于22日(周一)10:00-11:00,6月24日面试的考生于23日(周二)10:00-11:00,凭本人身份证到北京市北四环采样点--北京瀚思维康中科门诊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6号中科资源大厦南楼5楼,电话:010-62659811)进行核酸检测,检测费用由我办承担。面试前5天内进行过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未再到过境外或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可不再参加检测。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4),并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提供北京健康宝信息,并进行现场体温检测。未参加我办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考生,需同时提供上述有效期内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医学证明。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上述疫情防控要求,随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的变化动态调整。

  (三)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面试当天考生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完毕后取回。考生如有违纪行为,将按照规定取消遴选,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联系电话:010-68576818,传真:010-68576791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

  3.放弃面试声明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人事司

  2020年6月16日

(编辑:dujia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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