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分校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山西人事考试网 > 山西医疗招聘考试 > 备考技巧 > 2018山西事业单位医疗岗备考:刑法知识点

2018山西事业单位医疗岗备考:刑法知识点

2018-06-20 09:02:34 山西医疗卫生考试网 //sx.huatu.com/yiliao/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导读】华图山西医疗考试网同步互联网发布:2018山西事业单位医疗岗备考:刑法知识点更多资讯请关注山西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xiht),山西医疗培训咨询电话:400-0351-222

招聘公告:2018山西事业单位医疗岗备考:刑法知识点
招聘人数:人
报名时间:
山西电话:400-0351-222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犯罪客观排除事由(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一)正当防卫

  1、概念:《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2、一般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1)防卫起因: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包括犯罪与违法

  作为防卫起因的不法侵害必须具备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社会危害性即某一行为直接侵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具有不法性;二是侵害紧迫性即不法行为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造成的损害具有一定的紧迫性。不法侵害是客观真实存在的,而不是行为人臆想的。

  (2)防卫时间:防卫时,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3)防卫意图:具有防卫的意识,即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意图

  (4)防卫对象: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的防卫

  (5)防卫限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失

  3、特殊正当防卫——无限防卫权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以推出,特殊防卫的适用范围: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特殊防卫的限度:即使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二)紧急避险

  1、概念:《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以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2、构成要件

  (1)避险起因:合法权益正面临现实危险

  (2)避险时间:危险正在发生

  (3)避险意图:具有紧急避险的意图

  (4)避险对象:不得已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

 

  (5)避险限度: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避险引起的损害应当小于避免的损害;超过必要限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编辑:阿文)

图书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各地联系方式 华图就在你身边

山西华图11地市40余家学习中心
  • 山西华图
  • 太原华图
  • 大同华图
  • 临汾华图
  • 长治华图
  • 忻州华图
  • 吕梁华图
  • 阳泉华图
  • 运城华图
  • 晋城华图
  • 晋中华图
  • 朔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