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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6-15 15:33:16 事业单位考试网 //sx.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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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山西省文化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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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7年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四、报名及考试

  报名及笔试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详见《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省文化厅指导监督。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有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六、面试

  面试由省文化厅负责,时间、地点待定。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在省文化厅网站公布,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面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团结协作与应对恶劣环境能力、应变能力与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将于考试当天在面试地点门口明显位置公布。

  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由省文化厅和各招聘单位组织。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自动放弃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自动放弃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考察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按照拟聘用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有关情况在各招聘单位、山西省文化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咨询电话

  各招聘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公开招聘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开通,负责解释此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和相关考务问题。

  1、山西省文化厅财务核算管理中心:4722179

  2、山西省音乐舞蹈曲艺研究所:4136186

  3、山西书法院:4130078

  4、山西省大剧院管理中心:7781128

  5、山西文化宣传教育中心:4051233

  附: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山西省文化厅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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