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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偏关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通知(2)

2017-04-30 15:18:18 山西教师招聘考试网 //sx.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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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7偏关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通知(2)
招聘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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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

  一、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西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细则》,参照高等师范院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及办法。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未治愈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功能正常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除外)。

  6、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

  7、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慢性骨髓炎。

  11、麻风病患者,未治愈;性病患者。

  12、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色力不合格者。

  14、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15、上肢或下肢不能运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显著胸廓畸形。

  16、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17、除以上各项外,有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

  四、体检机构: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负责体检。

  五、体检要求

  1、各地、各高校要做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的宣传教育工作,主动协调安排体检的相关事宜、督促申请人员按时参加体检。

  2、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安排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体检工作,并选调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体检队伍。人员安排要注意新老搭配和相对稳定。体检各环节的工作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告知申请人员。

  3、体检前应组织全体检查人员认真学习本体检标准及办法,对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奖惩制度。

  4、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应由指定医院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不得由申请人员自带。进行X光胸透时,要指定专人组织,排好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或作弊。

  5、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的项目负责。不要漏填或错填。发现阳性体征,一律如实记入体检表内,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的,应将原结果划掉但要保证原结果清晰可见,然后在右边写上更正的结论或数据,主检医生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均应用中文填写。

  6、体检中若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者,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复查。复查时,只限单科复查,并用原体检表。复查时要指派专人陪同,指定复查医院否定体检医院的诊断结论时,要在诊断证明书上详注复查结果。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

  7、体检工作人员要准备好当日检查所需器材、药液和试剂。器械应及时消毒,仪表要每日校正,试剂要保证其浓度,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

  8、负责医师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填写在结论栏内。医院根据结论,对受检人员健康状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加盖公章,并通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体检表。

  9、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和医师要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除申请人的体检结果无效外,取消体检医院的检查资格。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特别注意(增加体检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要求,山西省教育厅在《关于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教人[2010] 42)中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需在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一栏中如实填写,体检中如出现心脏、肝、胆、脾、肾项目异常和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必须进一步做心电图、B超、胸片等相关项目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查。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要求,山西省教育厅 在《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教人[2011] 27)中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 (编辑:尤旭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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