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分校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山西人事考试网 > 山西公务员考试 > 备考技巧 > 高分技巧 > 公共基础知识-不当得利

公共基础知识-不当得利

2016-04-25 16:44:12 山西公务员考试网 //sx.huatu.com/gwy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导读】华图山西公务员考试网同步互联网发布:公共基础知识-不当得利更多资讯请关注山西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xiht),国家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400-0351-222

招聘公告:公共基础知识-不当得利
招聘人数:人
报名时间:
山西电话:400-0351-222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0351-2712669 2712679 2717333
山西华图各地市联系方式 >>>           推荐:网上报班支付流程详解 >>>

  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属于事件,因为不当得利本质上是一种利益,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不当得利的常考的就是不当得利的认定,以下从正反两个方面阐述如何认定题干中的内容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一、不当得利的类型

  因给付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是当事人一方为给付行为的法律目的欠缺,则另一方因该给付所取得利益就是无合法根据的。因给付而发生的不当得利有以下情形:第一,给付的目的自始不存在。这又称为非债清偿,是指一方为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向受益人给付,但该义务自始就不存在。但在因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为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交付财产、因不法原因交付财产的情形下,当事人一方虽没有给付义务而为给付,另一方的得利也不为不当得利。第二,给付的目的未达到。当事人因一定目的而为给付,但其目的因某种原因未达到时,因该给付取得的利益就是不当得利。第三,给付的目的嗣后不存在。当事人的给付本有法律目的的,但于给付后该法律目的不存在时,因给付而取得的财产利益就是不当得利。

  第一,基于受益人自己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第二,基于受损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第三,基于第三人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第四,基于自然事件而发生的不当得利;第五,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的不当得利,例如因添附一方取得添附之物的所有权,须向因此而受损失的另一方返还所取得的利益。

  二、不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形

  第一,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例如在收养的情况下,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但是养子女对生父母尽了三年的赡养义务,后来父子反目成仇,则养子女对生父母的赡养不构成不当得利。再如,甲有朋自远方来,甲不在家,邻居乙对甲的朋友予以招待,乙对甲的朋友的招待为道德义务,不形成不当得利。第二,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债务人履行未到期的债务,将丧失期限利益,但债务人不能以此为由而对债权人主张不当得利,债务人履行未到期的债务视为自动放弃期限利益。第三,履行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不构成不当得利,而视为债务人自动放弃时效利益。第四,因不法原因而交付财产,例如甲与乙赌博,甲输给乙十万元,但甲不能据此向乙主张十万元的不当得利,因为该十万元为非法所得,应予收缴。第五,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交付财产。此种情况视为赠与,而不视为不当得利。第六,多付给劳工的工资视为自动提高劳工的工资,不为不当得利,但是应予注意的是,如果是会计人员的错误,或者是银行部门的错误,在工资存折上多支付的工资,应视为不当得利。第七,强制交易不形成不当得利。强制交易因违背了他人意志,虽然给他人带来利益,但法律为了抑制强制交易行为,此种利益不为不当得利。

  【例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A.小明在上学的路上捡到10元钱

  B.小范抢了某人的项链,卖后得到500元

  C.小李强迫某小学生给其30元

  D.小田绑架小琴的女儿,得到赎金2000元

  解析:A.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BCD选项属于违法行为。故本题选择A选项。

 

更多招考信息,欢迎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山西公务员考试网

(编辑:阿文)

图书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各地联系方式 华图就在你身边

山西华图11地市40余家学习中心
  • 山西华图
  • 太原华图
  • 大同华图
  • 临汾华图
  • 长治华图
  • 忻州华图
  • 吕梁华图
  • 阳泉华图
  • 运城华图
  • 晋城华图
  • 晋中华图
  • 朔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