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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太原市迎泽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1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5-12-07 16:23:58 事业单位考试网 //sx.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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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5年太原市迎泽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1名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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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区医改深入和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实际,迎泽区9所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迎泽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招考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年龄和其他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均计算到2015年1月1日。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资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学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人员;

  4、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其他说明

  太原市迎泽区区属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四、聘用人员待遇

  享受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迎泽区政府网站(www.yingze.gov.cn)、太原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 12 月 13 日8:30— 12 月15 日17:00。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太原市迎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地址:太原市开化寺街西校尉营2号王府井奥莱对面)

  报考人员要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不能录用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从网上下载《太原市迎泽区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打印二份,并粘贴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

  (2)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每个证件所需复印的页面复印在一张纸上,统一使用A4纸复印。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初审时可不提供,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

  (3)和报名表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还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通过资格审查的,缴纳笔试考务费110元(报名费为10元/人,考试费50元/科目)。

  3、准考证领取:参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迎泽区卫计局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见网站公告。

  4、报考人数要求:

  区中心医院、区中医医院、区骨伤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除上述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外,其他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对于专业较偏、人员紧缺且报名人数少、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放宽比例。

  5、关于服务基层岗位:

  根据有关政策要求,本次招聘将拿出总岗位的12%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西北计划)”、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挂职工作”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如果“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该岗位面向社会纳入正常招聘范围。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公共科目占笔试总成绩的50%;专业科目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公共科目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专业科目内容为该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区中心医院、区中医医院、区骨伤科医院招考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不到比例时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但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迎泽区政府网站及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二)面试

  1、资格复审

  (1)面试前再次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进入面试资格的复审人员,需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原件,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各类证件复印件一份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对自己所提供的证件真实性负责。凡拟招聘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面试资格复审时,发现应试者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主要通过回答问题测评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对问题综合判断、逻辑分析、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没有形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3、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迎泽区政府网站及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关注。

  (三)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四)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由迎泽区卫计局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和现实表现,并对其学历、学位、资质等信息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迎泽区政府网站及太原人事考试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聘用

  1、根据公示结果,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规定期限内,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办理调动、改派派遣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结束后对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4、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1-4090464 监督电话:0351-4091827

  八、其他

  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考生变更了联系方式请及时联系。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附件:

  1、《太原市迎泽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招考岗位一览表》

  2、《太原市迎泽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太原市迎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原市迎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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