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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太原娄烦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5-01-04 08:54:03 山西教师招聘考试网 //sx.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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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4年太原娄烦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招聘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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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教育系统师资短缺的问题,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并人发[2006]5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聘充实到中小学教师岗位上来。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共25名,其中:初中15名(数学2人,化学1人,语文6人,历史2人,体育2人,思想品德2人);小学10名(语文2人,音乐2人,体育2人,美术2人,英语2人)。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2015年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但须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招聘要求,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

  4、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要求的专业一致。

  5、报考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的教师职业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初中教师资格,下同)。

  (二)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需经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能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不得报考;

  2、在聘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3、本县教育系统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报名

  本次招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娄烦县教育局派员负责解释,并由专人现场审核把关。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2015年1月12日下午6:00为报名截止时间。

  2、报名地点

  娄烦县人才市场(县城南大街政府大院前排东楼一层)。

  3、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请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证件: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下同);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时,本人与户主总页复印在一页);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师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⑦符合招聘条件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相关学籍证明原件(包括入学时间、院校名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能否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等)、户籍证明原件(须注明本人户籍现保留在学校学生集体户)。

  ⑧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还需携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⑨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须出具相关证明或者提供相关资料。其中,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服务期满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报考;对服务期满当年报考服务基层专门职位,尚未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盖章;2006年至2009年时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原渠道由团省委出具相关证明)。

  ⑩报名时,报考人员现场填写两份《2014年娄烦县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报名表》(见附件3)交工作人员审查。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包括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的报考资格直至聘用资格。

  4、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需达到4: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通过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lf.gov.cn/)公告。

  5、考务费

  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为10元/人,考试费50元/科目,合计每人60元。

  6、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的具体时间将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lf.gov.cn/)通知。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及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规定开考时间15分钟后到达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允许再进入考场,开考一小时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

  (一)笔试

  笔试按综合试题(卷)一门安排,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的6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学科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经县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授权后,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lf.gov.cn/)向社会公示。

  (二)面试

  对通过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县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分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如各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组织专业测试,讲课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的4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报考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与能力。面试评审人员由市人社局抽调。

  2、参加面试的人员务于规定时间提前3小时到面试考点集中,凭《准考证》、《面试证》按报考专业分组抽取讲课顺序签,抽签后根据讲课时间,提前2小时按顺序签依次抽取课题签,进入备课室独立备课2小时,准备按时讲课。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lf.gov.cn/)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分岗位对参加面试考生以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参加面试最后一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面试成绩的高低、学历的高低顺序确定最后进入体检的考生。

  考生按体检通知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将在娄烦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lf.gov.cn/)另行通知。

  七、考察

  由县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政审的方式,同时调取拟聘用人员档案等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烦县政府网站(www.sxlf.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应署名以书面的形式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聘用环节。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九、聘用

  1、公示后,经县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县人社部门为其办理合同鉴证及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实行合同制管理。凡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三年正式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本人可到人才市场登记后自谋职业。

  聘用人员每三年签订一次合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不再续聘,与之相应有关工资福利、生活待遇全部终止。

  3、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工资福利、生活待遇等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4、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提交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人事档案,逾期不交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纪律监督

  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公众、考生等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娄烦县纪委监察局 监督电话:0351-5322674

  娄烦县人才市场 咨询电话:0351-5321660

  附件1、2014年娄烦县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附件3、2014年娄烦县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报名表

  娄烦县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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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薛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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